乌机场分公司安全检查总站开展加强充电宝管理工作

(通讯员 张悌匀)近期,民航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旅客安检工作,坚决制止旅客携带不符合规定的锂电池和充电宝乘机,坚决制止旅客在托运行李中夹带锂电池和充电宝乘机。为进一步加强新疆乌鲁木齐机场安检现场充电宝管理,安检总站全面开展了加强充电宝管理工作。

(通讯员 张悌匀)近期,民航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旅客安检工作,坚决制止旅客携带不符合规定的锂电池和充电宝乘机,坚决制止旅客在托运行李中夹带锂电池和充电宝乘机。为进一步加强新疆乌鲁木齐机场安检现场充电宝管理,安检总站全面开展了加强充电宝管理工作。

安检总站要求安检各室严格按照乌机场分公司客户服务与质量管理部下发的《关于禁止在候机楼销售、暂存充电宝的通知》执行。一是对于安检通道旅客自弃的充电宝,各室要妥善保管并用塑料袋做好绝缘处理,与每月到期暂存物品一并交至运行指挥室,由运行指挥室统一上交至民航新疆机场公安局治安消防支队。二是安检人员在处理旅客自弃充电宝时,必须注意轻拿轻放,避免因安检人员处置不当造成的充电宝自燃、爆炸现象。三是安检人员对旅客进行解释时,要讲清楚相关规定及处理方法,不要误将旅客指向小件寄存处,安检人员在执行小件寄存安全检查时,发现充电宝及时告知行李寄存人员。四是各室在每月商家隐患排查中要持续跟踪是否存在隔离区内出售充电宝情况。

总站要求切实加强充电宝危险品的安全监督检查,各室要立即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要督促立即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对发现在普货中夹带危险品、伪报匿报品名运输充电宝的,要移交机场公安机关或当地民航管理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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